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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会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5

各会员企业:

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启动!为帮助会员企业更好的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8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2017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三、申请日期和流程

    (一)申请日期:20191月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93月15日截止。

    (二)申请流程:申请公示的企业请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进行登录或注册(操作方式详见《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该操作手册可在“守重公示系统”首页下载),在申请日期截止前进行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相关事项并进行报送,报送后下载申报表进行打印、加盖公章、签字,然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20194月15日前直接报送至当地镇区工商分局进行审核,企业也可以将纸质材料交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函、推荐企业名单以及企业申请材料于20194月15日前报送至当地镇区工商分局进行审核(详见附件1、2)。参加连续年度公示申请的企业需附上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注意:各镇区工商分局收取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4月15日,逾期将不再收取,请申请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报送

    (三)我局将申请企业数据向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征求意见并进行审核,对达到公示标准的企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20196月1日在“守重公示系统”中统一予以公示,获得公示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gdgs.gov.cn )的公告和“守重公示系统”中的最新消息,我局不再另行发函通知。企业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说明PPT(企业版)》(见公示系统首页)。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直接和上海信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技术支持电话:021-54736072、54736071,技术支持QQ号:2301294837、3075601146、2945497209、2189861644。

    (二)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

(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须严格遵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有“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

(四)“守重”公示证书加载二维码,公众可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的公示相关情况。年度公示证书按公示年度制作,公示企业可于“守重”系统中查看年度公示证书。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商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22519661

 

    中山市南头镇工商业联合会

中山市南头镇商会

中山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南头分会

中山市私营企业协会南头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