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开展。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请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公示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申请目期和流程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书面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项材料;已公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提供第(二)项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复工时间延迟,为维护广大企业利益。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載止时间延迟至2020年5月5日。2020年5月6日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以下筒称“守重公示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20年5月5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1.登陆“守重公示系统”(网址htp://s2.gdgs.gov.cn/ login;2.在网上填报企业申请公示相关事项,并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或《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备妥相关书式材料。
(三)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应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属地市场监管分局审核。申报材料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各分局,报送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也可提交至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核査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于2020年5月13日前报送属地市场监管分局(见附件1、2)。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可向接受非会员申请的行业协会(商会)提交资料。逾期将不再收取。
(四)省市场监管局将分两批次公示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息.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按正常申报时间网上提交数据,并经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书式审查、征信的企业,于2020年6月1日进行第一批公示;2020年4月1日至5月5日在延迟期间网上提交数据的申报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书式审查、征信后,于2020年7月15日进行第二批公示。
(五)公示企业全部在“守重公示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區,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gd.gov.cn/)和“守重公示系统”中有关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信息,我局不再另行发函通知。
(二)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虛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省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并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三)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办事人员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等“非接触式”办理模式,纸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我局各镇区市场监管分局的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
(四)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须严格遵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利用公示活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严格禁止“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増加企业负担或变相收费等行为。如存在以上行为,企业可向我局投诉。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商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22519661
中山市南头镇工商业联合会
中山市南头镇商会
2020年3月1日